施工方案要建设单位审批? 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谁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需要建设单位签字吗
1、需要。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公司总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施工组织设计:①、编制: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编制,项目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参与编制。
2、单独施工组织设计内页中签字栏是不需要的,但施工单位签字完成后,是需要报送监理/甲方审批的,通表里面也有相关标准表格。施工组织设计涉及项目的统筹安排和具体施工技术等,不但影响施工也和成本关联,是结算的重要依据,甲方一般还是会审核的。
3、需要专家论证的,必须经过专家论证,并按照专家组书面结论审查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然后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修改较大时,修改后需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4、审核人:上一级管理机构的技术负责人,通常是企业总工程师或派出机构负责人,需要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亲自签字。审批人:审批权落在总监理工程师手中,或在没有监理的情况下,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并亲自签字确认。
专项施工方案需要建设单位审批吗
法律分析: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人应填写项目技术员或项目工程人员。 审核人应填写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审批人应填写总承包单位的总工(公司技术部门负责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专项施工方案需要建设单位审批。专项方案编制人是一个策划团体,审核人是项目部上一级管理机构的技术负责人,一般是企业总工程师,或者是企业派出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审批人是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实行监理的项目为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
建筑工程中的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流程确实需要建设单位的审批签字盖章。这一规定直接源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的第十二条,施工方需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然后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及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的签字确认,才能开始实施。
其次,方案需经过施工单位公司的进一步审批,以确保其符合公司的标准和规定。接着,方案需提交至项目监理部,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技术审查,包括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方案方可进入实施阶段。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应该由谁签字?
1、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情况下,专项方案需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签字。 不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在施工单位内部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并签字。
2、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专项方案需经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审核,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需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3、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前,必须经过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及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的签字批准。对于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情况,还需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的签字。专项方案的审核责任落在施工单位技术部门肩上,该部门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签字确认。
4、对于分包单位实施的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专项施工方案需由分包单位和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然后提交项目监理部审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危大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引发严重安全事故或产生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5、专家对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不能通过论证的,需重新组织专家论证会论证。法律依据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施工方案谁审批谁审核
1、施工专项方案的审核人:项目部上一级管理机构的技术负责人,通常为企业总工程师或企业派出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审核人需签字确认。施工专项方案的审批人: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批,对于未实行监理的项目,为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审批人需签字确认。
2、施工方案的编制人是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具体编制技术人员,审核人是项目部上一级管理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审批人是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未实行监理的项目为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
3、审核:施工单位技术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的由安全部门、技术的由质量技术部门);审批: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要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 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一同签字);报审:项目经理在报审表上签字。
4、②、审核:项目部上一级管理机构的技术负责人,一般是企业总工程师,或者是企业派出机构的技术负责人。由本人签字。③、审批: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实行监理的项目为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由本人签字。
5、审核人: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总工通常对整个项目的技术细节有深入了解,他们负责审查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标准。通过审核,总工可以确保方案在技术层面没有问题,并提出必要的修改意见。审批人:总承包单位的总工。
6、审核人:项目部上一级管理机构的技术负责人,一般是企业总工程师,或者是企业派出机构的技术负责人。
分包单位施工方案审批流程
1、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上交到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并填写审批表,签字盖公章,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方项目负责人签署同意后实施。(2)施工方案:一般性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技术员)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项目经理审批即可。
2、分包单位施工方案审批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一般性施工方案的审批:编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签字: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审批:项目经理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即可实施。对于关键性的重要施工过程的施工方案,还需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审批。专项方案的审批:编制:由项目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编制。
3、分包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由分包单位项目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他们需要详细规划施工的具体步骤和安全措施。编制完成后,该方案将依次经过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的审核,并在每一步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最终提交给总包单位进行进一步的审核和审批。
4、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人应填写项目技术员或项目工程人员。 审核人应填写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审批人应填写总承包单位的总工(公司技术部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