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建设方案管理办法(学科建设计划)
合肥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1、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市医学重点学科的管理,促进具有专业特色和学科优势的重点学科健康快速发展,加快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步伐,切实提高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综合竞争力和医疗技术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2、学校以博士点立项建设为带动,强化重点学科内涵建设。现共有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30个,其中,国家中医药重点学科17个,安徽省A类重点学科1个,安徽省B类重点学科12个。学校具有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3、安徽省重点学科则包括中医学、中药学、中医内科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妇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西医结合基础、中医诊断学、中药药理学、药剂学、方剂学、中医外科学、中医临床基础、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物化学、公共管理、生药学、药物分析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药理学和护理学。
4、科室地位: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学影像中心是“安徽省临床医学重点特色学科”、“合肥市临床医学重点学科”,介入放射科作为其关键部分,拥有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历史背景:介入放射科是安徽省最早开展介入诊疗的医院之一,2002年与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合作成立了安徽省首家“神经介入诊疗中心”。
华北煤炭医学院重点学科
华北煤炭医学院的重点学科包括“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骨外科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以及“内科学”等。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这是华北煤炭医学院长期发展的重点学科之一,在省级和部级评选中表现出色。骨外科学:同样作为学院的重点学科,骨外科学在教学和科研方面都有着较高的水平。
为了规范管理,2001年学院出台《华北煤炭医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类重点学科的资助和支持方式。首批校级重点学科包括11个,分为一类和二类,分别由学院和系部重点投入建设。经过绩效考核和评估,学科建设水平在逐年提升,但也存在改进空间。
省重点学科:华北理工大学医学部的中西医结合临床和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是省重点学科,这两个学科在学术研究、人才培养和临床实践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果。优势专业:除了上述重点学科外,该校的医学部在其他医学领域也具有一定的优势和特色,为学生提供了多样化的学习选择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学院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二级学科包括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内科学、外科学等10个。预防医学专业为教育部重点保护专业,职业卫生与安全实验室为部级重点实验室,骨外科学为省级重点学科。学院附属医院有6所,教学和实习医院共计43所。
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重大战略决策,根据国务院《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经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印发。
首先,要设立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专家委员会,由专家委员会根据《总体方案》要求和《实施办法》,以中国特色学科评价为主要依据,参考国际相关评价因素,综合高校办学条件、学科水平、办学质量、主要贡献、国际影响力等情况,以及高校主管部门意见,论证确定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认定标准。
中国一流大学和学科建设进入新阶段,新一轮建设周期即将开启。根据《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每五年一个建设周期,新一轮建设于2016年启动。2017年,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学位授予单位在二级学科目录内或目录外设置二级学科时,需经过论证、专家评议、公示及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审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负责制定和管理学科目录,教育部职能部门执行相关任务,学位授予单位则需遵循规定实施工作并提出学科建议。专业学位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另有专门规定。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的规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分为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是国家进行学位授权审核与学科管理、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工作的基本依据。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联合发布了通知,针对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的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出台了一份新的管理办法。这份文件的编号为学位〔2009〕10号,旨在规范和强化学科专业的设置与管理,以提升其在学位授予、人才培养以及学科建设中的指导作用。
目的与用途:基本依据:该目录是国家进行学位授权审核与学科管理、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工作的基本依据。适用范围:适用于硕士、博士的学位授予、招生和培养,以及学科建设和教育统计分类等工作。学士学位则按本目录的学科门类授予。
三)社会对该学科人才有一定规模的需求。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原则上由学位授予单位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的学科目录,在一级学科学位授权权限内自主设置与调整。(一)二级学科目录每5年编制一次。
综上所述,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的一级学科共有14个,这些学科的设置和调整都是基于国家需求、社会发展以及高等教育的内在规律。它们的设置和发展,旨在推动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以及科技创新和文化传承,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学科育人的方法和步骤
1、在学科育人过程中,坚守“课堂教学”作为第一课堂的重要性,实施课程思政策略,确保思想政治理论课占据主阵地,探索通识课和专业课“大思政”教育路径,制定和完善“课程思政”管理办法,从而抢占“课程思政”第一课堂的制高点。
2、教育部制定印发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在“实施途径和要求”中提出的“六育人”,即: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育人”是教育的根本使命,是教师的根本职责,是学科教学的根本价值,基于核心素养背景下的学科教学要凸显以学科核心素养为使命的育人取向。
3、教学方式多样化:根据不同的学习内容和学生的特点,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和策略。通过讲解、示范、讨论、实践、案例分析等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提高他们的参与度和专注度。
4、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乐于奉献 教师要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用感。要认识到,在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综合国力的竞争实质上是人才的竞争。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管理办法
1、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目标与宗旨:主要目标:引进海外一流人才,建设创新基地,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实施宗旨:围绕国家目标,依托国家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形成高水平研究团队,推动科研成果的国际影响。实施机构与职责:实施机构:由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联合实施。
2、为了科学规范管理“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计划”),依据《教育部 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十一五”规划》的要求,本办法应运而生。“111计划”由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联合实施,目标是引进海外一流人才,建设创新基地,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
3、《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的主要内容和目的如下: 制定背景与依据 为确保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的高效和规范管理,依据《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十一五规划》的指导,制定此管理办法。
4、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管理办法是由教育部与国家外国专家局联合发布的规定,旨在强化对111计划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的建设与运行有序进行。
5、评审工作由“111计划”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程序如下:管理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合格的材料将被退回。接着,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初评专家向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专家委员会介绍申报情况,专家委员会成员会进行综合评议并给出评审意见。
6、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的组织管理和评估验收规定如下:第十七条:受资助的基地需每年9月15日前提交年度进展报告、下一年度计划及预算,内容包括基地建设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第十八条:基地需自主进行合作研究、学术交流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并积极争取重大科研任务的承担。